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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生鮮燈”,常見于菜市場肉類和蔬果攤位上方,安裝一排排具有“美顏”效果的LED光源,上面布滿小小的燈珠,這便是“生鮮燈”。在“生鮮燈”的照射下,生鮮肉類往往顯得色澤格外紅潤鮮嫩,蔬菜更顯青翠欲滴。這類起著美顏濾鏡作用的燈光,確實能夠優化視覺感受,使人產生一種美好的錯覺。就算有些肉類不新鮮,顏色偏暗,但在“光鮮燈”照射下也很難分辨,然而一旦回到自然光下,不盡新鮮的肉立刻“原形畢露”;那些水靈新鮮的蔬菜也變了樣。
“生鮮燈”遮蓋產品瑕疵,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是對消費者的成心誤導和對消費者權益的傷害。
人們上街采購肉類果蔬,首要把握的原則就是新鮮、衛生,只有買到放心肉和果蔬,吃著才坦然舒服,才有幸福感、安全感。上街買菜,首先看賣相,“生鮮燈”極具欺詐性,蒙蔽了消費者,所以市民群眾一定要提高警惕,在“生鮮燈”和自然光下對比觀察商品的顏色,不受燈光干擾,不一味相信賣家的暗示或誘導。要采用多看多聞多比較等方式,仔細辨別商品品質,避免上當受騙。如果確實因為“生鮮燈”掩蓋商品缺陷,導致消費者購買到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有權進行索賠,不法商家要受到處罰。
盡管“生鮮燈”使用已成常態,并大行其道,但由于此前法律法規并未禁止使用“生鮮燈”,所以往往只能不了了之,市民感到上當受騙也投訴無門。今年7月22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要求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這一《辦法》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我市不少農貿市場的攤檔上也安裝有“生鮮燈”,現在到了該實施禁用“生鮮燈”的時候了。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生鮮燈”專項整治行動,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經營者認識到“新鮮燈”的危害性和違法性,及時查處禁用“生鮮燈”,摒棄這種商品“美顏神器”。要認識到嚴格禁止使用“生鮮燈”,既是重要的糾正偏差,又是必要的制度堵漏。好生意靠的是誠實守信,是合法經營,是民生為本。要加強監管執法,規范市場照明設施,加大對商家管理力度,努力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農產品市場關閉“生鮮燈”,讓肉類、蔬菜等產品回歸本色,以其真實的面貌呈現給消費者,讓市民群眾手中的“菜籃子”拎得既舒心又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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