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訴訟需要多久?
民事訴訟一般為六個月,如有特殊情況也可延遲至一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后三十日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但審理選民資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選民資格案件后,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
訴訟時效三年后還可以起訴嗎?
法律分析過了三年訴訟期限的,還是可以起訴,但是根據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除非義務人自愿履行。
所以債權人要實現自己的債權還是需要注意訴訟時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