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公證需要什么手續?
第一步,準備以下材料:1.個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人士結婚證等。2.與約定內容相關的產權證明,如房產證、帶產權證的購房合同、付款發票等。3.協議已由雙方起草。協議內容一般包括: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和所有權;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地址等基本個人信息。
第二步,以上材料準備好后,雙方必須到公證處申請公證,并填寫公證申請表。委托他人作為代理人或一個人在婚前公證財產將不是受理
第三步,公證人受理,收到公證申請后,公證人對產權證書上的財產協議內容進行了審查;詢問當事人其合同是否被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在簽訂財產協議后將履行必要的法律義務,告知當事人其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將配合公證員完成公證面談記錄,并在記錄上簽字確認。
不要低估公證人制作談話筆錄的過程。由于婚前財產協議涉及當事人財產實體權利的轉移,公證員會反復確認當事人對財產歸屬劃分的意見,明確雙方的分配關系。當事人在筆錄上簽字后,筆錄即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并保存在公證檔案中。這份筆錄和公證書既可以防止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又可以保護與當事人有債權債務關系的第三人。
第四步,雙方在公證員面前簽訂婚前財產協議。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申請程序已經完成,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兩周后憑借收費單據領取公證書。
財產公證所起到的作用有哪些
一、有利于夫妻雙方良好感情的維系
由于財產是婚前公證的,在婚姻關系存在期間,婚姻中的一方心里會有壓力,即使有錢也不會大手大腳,因為他(她)知道這樣做很可能會導致離婚,而在失去這種關系的同時,在經濟上也不會從對方那里獲得更多的利益。所以在這樣的壓力下,婚前財產公證對夫妻雙方都起到了約束作用,有利于夫妻雙方共同努力,創造更好的家庭。
二、有利于保障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
如果貧富差距很大,又認識時間不長,那么婚前辦理財產公證是很理性的,為了防止窮人為了錢和富人結婚。以后一旦發生糾紛,感情破裂,就不會再有財產問題的糾紛,也不會有富裕一方因為離婚而失去太多婚前財產。
夫妻互相尊重、相愛、同甘共苦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有利于家庭和睦和社會穩定。但在現代社會,是唯心主義,看似完美,實則隱藏著矛盾和紛爭。這樣的公證對夫妻雙方都有約束力。婚姻破裂時,可以根據公證內容明確分配,很大程度上有利于保護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
三、有利于防止和減少糾紛的發生
在這個法治社會,一切都講究證據。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婚前財產公證起到了舉證的作用,可以減少發生糾紛的可能性,當然,是否選擇婚前財產公證,完全是雙方的選擇。隨著社會的發展,夫妻財產糾紛呈上升趨勢。
也正是因為大多數夫妻并不認為結婚的某一天會有財產問題的爭執,而只看到眼前的幸福,卻不去想未來的煩惱。所以大部分人婚前都不會為自己的財產做公證。發生爭執時,才發現已經來不及了。總之,婚前財產公證對我們中國來說還是一個比較新的事物,它有利于家庭的穩定和社會的發展。
四、有利于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審判效率
離婚率逐年上升,大多涉及財產糾紛。離婚案件中,相當一部分當事人達成離婚協議,但因不能就財產分割達成協議而到法院起訴。
在庭審中,尤其是在調解階段,經常會看到原被告與其親屬為各自的財產份額發生爭吵。但由于法庭上是講證據的,很多情況下,部分當事人因證據不足而在財產問題上遭受損失,但是沒有辦法,因為只能依法判決。